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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快遞業屢占熱搜榜,究竟有什么新奇事件?
“快遞是否有送貨上門義務、快遞送貨上門為什么這么難?”等成為網友關注的熱點。那么,究竟誰該為送貨“上門”買單?誰又該為送貨“不上門”負責?
快遞送貨上門成奢望?
當前,消費者體驗已經成為衡量快遞企業服務質量的重要指標。在前不久618電商大促過后,快遞企業迎來一波派件、配送高潮,但與海量包裹隨之而來的是鋪天蓋地的負面信息:快遞不送上門漸成行業潛規則”“快遞是否有送貨上門的義務”等詞條登上微博熱搜。
此外,在6月25日中消協發布“618”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中顯示,在6月1日至6月20日共計20天監測期內,共收集“618”相關消費維權類信息6488460條,日均信息量32萬余條。監測期間,消費維權信息雖呈現出曲線波動走勢,但每日相關輿情數量較為均衡,6月17日最多,為382657條。報告顯示消費者吐槽較多的配送類問題主要有:不送貨上門、鄉村取件加收快遞費等問題。
其實,對于快遞送貨不上門問題,網友們已經積攢了一肚子怨氣。
在618電商大促過后,中消協、微博等各大平臺收到了諸多網友的反饋與吐槽。
有網友說道:“不送貨上門也不打電話直接放驛站,有些地方要加收費用才能取件或者送貨,向快遞公司投訴也沒用。”
更有網友表示,“快件全被丟在驛站和快遞超市,我自己搬那么重的東西真的很麻煩,而且下班晚的時候就來不及拿。”
“我每天下班很晚,下班后菜鳥驛站就關門了,取件很困難。”
“起碼打電話給個選擇吧。”
“有時候放在快遞柜里超時了,還要額外付錢。”
......
其實不止是此次“618”期間,諸如“快遞送貨不上門”的問題早已屢見不鮮,不少消費者更是哀聲遍野,感嘆自己明明花了這份錢,但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
事實上,針對此類問題,我國早有政策規定收件人有權當面簽收快件。
早在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中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對此,記者聯系到北京的孫律師,孫律師表示:寄遞服務,一旦下單成功,意味著寄遞人和快遞公司之間的服務合同生效,快遞公司收取寄遞費的同時,就有義務將寄遞人的包裹按照約定的投遞信息準確地投遞到指定的收件人手中。
然而不知從何時起,快遞小哥不再送貨上門,而是通過一條短信讓諸多消費者的“收快遞”變成了“取快遞”,提升消費者消費體驗成為一則空談,只有響亮的“口號”卻沒有付諸實踐。但就在消費者抱怨“快遞不送貨上門”的同時,快遞小哥也表示十分委屈。
據國家郵政局監測數據顯示,今年“618”活動期間(6月1日-20日),全行業攬收快件超65.9億件,同比增長24.24%,與2019年同期相比增長84.16%。
面對如此多的派件量,有快遞員表示,“在618、雙11這些電商大促期間,快遞量大增,每個快遞送貨上門根本做不到!”
“許多客戶不在家,打電話聯系不到,放快遞柜和驛站也是無奈之舉。”
“有些小區物業管理很嚴,根本不讓快遞員入內,自然沒有辦法將快遞送上門。”
......
除此之外,收入低也是快遞員不愿上門送貨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來,隨著快遞價格戰的愈演愈烈、派件費的大幅下調,快遞員的收入也受到了影響。據相關數據顯示,快遞業務平均單價已從2007年的28.50元/件快速下滑至2020年的10.55元/件。超五成快遞員月收入不足5000元,月收入超1萬元的僅占1.3%。
派件費一降再降,這也使得一些快遞員不得不壓縮送件的時間,降低配送的服務質量。在618期間,有快遞員表示,“全部運費包括跨省運輸費+地區運輸費+派件費才1元錢,根本無法送貨上門。”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究竟快遞送貨不上門問題出在哪?
快遞送貨不上門究竟誰之過?
企業的默認
其實自從快遞柜和驛站的出現,一些快遞公司出于成本考慮自動將快遞放置快遞柜或者驛站,默認為可以快遞送貨不上門,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快遞企業倡導無接觸配送就自動延續開來。
派送費降低
其次是快遞員工作強度大。據國家郵政局監測數據顯示,今年“618”活動期間(6月1日-20日),全行業攬收快件超65.9億件,同比增長24.24%,最高日處理量超過4億件。業務量的增多在無形中加大了快遞工作人員的工作強度,但快遞員到手的工資卻少的可憐。
某快遞員向記者哭訴:“兩年前,送一件快遞還是1.3元,如今已經降到了1.1元,只能多派件來提高收入。如果每一件都送貨上門,那派件數必然會下降。”
人少 量多
據人社部網站發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全國招聘大于求職“最缺工”的100個職業排行》顯示,2020年第四季度全國“最缺工”的100個職業排行,營銷員、保潔員、保安員等位列前十,快遞員位列第11位。
當前,許多快遞企業并沒有給予快遞員穩定的生活保障。快遞員沒有相應的生活保障、工作強度大、企業勞動合同執行不到位等都導致了快遞企業員工流動較大,快遞企業福利差更是難以招聘到合適的員工。
顯而易見,在快遞業務量逐漸增加的同時,快遞小哥卻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充,上述快遞員所說的情形就不難理解了。
收件時間難以確定
除此之外,對于快遞送貨不上門問題,消費者也有一定的客觀因素。如許多上班族歸家時間較晚,難以根據快遞員的配送時間收件;還有快遞員無法及時與收件人聯系,提前確定上門時間;更有甚者連收貨地址都未標記清楚,使得快遞員無法準確、及時地送貨上門。
足以見得,快遞送貨不上門并非全部是快遞員之過,企業與消費者也有不可忽略的因素。
對企業而言,作為用戶寄遞服務的履約人,應當為“快遞上門”做些什么呢?
比如,快遞企業可以通過規范化管理、增強員工福利等,為快遞員送貨上門提供支持和保障。與此同時,消費者也應在快遞員派件的同時提前與快遞員溝通,是否需要快遞送貨上門或者將快件放置驛站等地。
當然,快遞企業要這樣做,看似簡單實則不易。比如在激烈的價格戰中,確保自身良性發展、實現成本管控等問題是快遞公司這樣做的最大障礙,但再難也要履行法律賦予的義務——送貨上門,為快遞員能夠送貨上門投入本該屬于企業承擔的成本。這份投入,一定會在提升服務質量、保障快遞小哥利益的前提下,得到應有的回報。
相信在未來愈發激烈的快遞戰場上,快遞企業若想更好的發展,對快遞員的這份支出也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