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濟南的鄭女士向大眾網反映,稱自己將一價值2000余元的快遞通過韻達郵寄到聊城臨清,快件到達臨清后,派送員在未聯系到收件人情況下,便將快遞習慣性地放在小區物業,等當收件人去取時,發現快遞消失不見了。后經監控發現,該快遞被收件人孩子同學領走,并不慎丟失。
起初,鄭女士與拿走快件一方進行協調,對方同意就丟失的包裹進行賠償,但在得知賠償數額后,便拒絕此要求。隨后,鄭女士向當地新華派出所反映,但遲遲未收到相應回復。
自2016年6月1日起,《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正式實施,規定在對快遞進行投遞時,應核實收件人身份,按約定提供投遞服務。若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時,經收件人(寄件人)允許,可由其他人代為簽收;代收時收派員應核實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責任。顯然,在鄭女士的這件快遞事件中,派送員沒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派送。
快遞實名制實施一年多情況如何?派送員在派發快件時,是否核實代收人信息?近日,大眾網記者就此事件在聊城市區進行調查,發現類似鄭女士反映的事件并非個例,而是一種常態。
代收快遞成為商戶、物業增加營收的方式
在位于昌潤蓮城小區南門附近的昌潤平價超市外,大眾網記者看到不少快遞被散亂地堆放在一個架子上,其中不乏中國郵政、韻達、天天這樣的快遞公司。另外,記者在城區其他小區走訪中發現普遍存在這種現象,有的放置在小區門口超市里,有的放置在物業上,更有甚者直接將快遞堆積在小區門口。
“我們每天不定時派送快件,無法保障本人恰好有時間接受快件。”對于讓超市代收快件一事,一中通派送員表示也是無奈之舉。
在走訪中記者發現,代收快件也成了一些商家、物業的營收方式。有的商戶、物業與固定的快遞公司合作,負責代收該快遞公司的快件,快遞公司為此支付給商戶相應的費用,個別商戶、物業甚至還會額外收取收件人的費用。也有一些社區商戶選擇“義務”代收快件,不分哪家快遞公司,目的是為了吸引更多的居民進店,提高商戶的人氣。
無論是何種方式,都實現了派送員與商戶、物業的雙贏,但增加了丟失快件的可能性,同時,在“通知收件人取件”等環節上雙方出現責任不清的情況。
代收已是派送員與收件人間不成文的規定
“當收件人無法收取快件時,會通知他們領取快遞的地點。”在采訪過程中,一派送員告訴記者,如今代收快件像是不成文的規定,即使沒有代收點,收件人也會告訴派件人將快遞放置在就近的超市或者物業。
“我們也知道把快遞放在這里不太安全,但沒其他辦法。”正在快遞架上翻找快遞的王女士告訴記者,白天工作忙,快遞到了也沒法去取,只能將快遞放在小區門口的超市,等下班后再來取。“之前在拿快遞時,也遇到過不少人丟失快遞的現象,但苦于沒有證據也無法追究哪一方的責任,只能認栽。”
當記者問到如何保證快件不丟失,以及是否需要在取快件時出示有效證件時,一派送員介紹,很多時候收件人是無法及時領取快件的,只能由同事或者朋友代領,這樣再出有效證件很難行得通。“另外,就算收件人本人在領取快件時,因為擔心信息會泄露,大多數也不愿意出示證件,時間久了,便不再強制要求。”
至于如何保證快件不丟失,該派送員表示他們也無更好辦法,但收件人允許的話,也會選擇改日再對其進行派送。
代收成為常態,快件丟失誰負責?對此問題,大眾網記者聯系了聊城市郵政管理局辦公室主任趙靜,她表示,根據《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要求,派送員在快遞派送過程中,需要將快遞送至收件人本人,并要求收件人出示本人有效證件方可完成派送。但在實際過程中,往往因麻煩、擔心信息泄露等原因,未能按要求來進行派送,以至于出現快遞丟失、損壞等問題,造成收件人與快遞公司之間產生糾紛。如果收件人因快遞問題而與快遞公司產生糾紛時,可以向聊城郵政管理局撥打投訴熱線7031234進行反映,以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